JBJOB傑報人力資源網 回首頁HRD/職場新鮮報常見問題網站導覽設為首頁

     求才 VIP 會員中心
     線上人才資料庫
     給人資新秀的話
     傑報數位學習網
     求職朋友請進
人資新知 法令規章 公開課程 媒體頻道 企業內訓 訓練教室 人力派遣 職能鑑診 人資e化

稅務問答/加班費未逾標準 依法免納所得稅

臺南市東區林小姐問:加班費是否要計入員工薪資所得課稅?

南區國稅局臺南市分局答覆:公司雇用的員工因業務需要,於平時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支領的加班費,如未超過規定標準者,可適用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第2款但書規定,免納所得稅,並免予辦理扣繳。惟如不論有無加班及加班時數多寡,一律按月定額給付者,則性質上屬同條款規定的津貼,應併同薪資所得扣繳稅款,不適用免稅規定。

所謂「規定標準」,係指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及第32條規定「每月平日延長工作總時數」限度內支領之加班費而言。

【2010/03/10 經濟日報】

    請輸入e-mail       
位置圖關於傑報團隊與我們連絡

© JBJOB 人力資源網網站由傑報資訊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所創設
電話:(03)355-4436 傳真:(03)355-4627 E-mail:services@jbjob.com.tw
地址:330 桃園市中正路1071號6樓之3
最佳瀏覽環境:請使用 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6.0以上版本‧螢幕解析度為 1024 x 768FLASH plug-in 8.0以上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