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臨時工」勞(就)保、健保及勞退如何辦理?

壹、前言

寒假期間有不少學生為了貼補家用或是想要學習工作經驗,利用休假期間「打工」,同時許多雇主在人力不足之下,聘請所謂「工讀生」或「臨時工」,到底工讀生或臨時工是什麼樣的身分?要不要幫他們辦理勞(就)保、健保、勞退等事項?今天整理如下:

貳、定義

一、部分工時勞工

根據行政院勞工委員(現勞動部)會訂定「雇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及其最新修正<註解1>得知,所謂的「部分工時勞工」就謂其所定工作時間,較該事業單位內之全部時間工作勞工(下稱「全時勞工」)工作時間<註解2>有相當程度縮短之勞工,其縮短之時數,由勞雇雙方協商議定之(例如:公司每週輪派到工2次,每次4小時,時薪160元<註解3>。)。

二、短期工作人員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9條第1項規定,勞動契約,分為定期契約及不定期契約。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得為定期契約;有繼續性工作應為不定期契約。派遣事業單位與派遣勞工訂定之勞動契約,應為不定期契約。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6條規定,《勞動基準法》第9條第1項所稱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依左列規定認定之:一、臨時性工作:係指無法預期之非繼續性工作,其工作期間在六個月以內者。二、短期性工作:係指可預期於六個月內完成之非繼續性工作。三、季節性工作:係指受季節性原料、材料來源或市場銷售影響之非繼續性工作,其工作期間在九個月以內者。四、特定性工作:係指可在特定期間完成之非繼續性工作。其工作期間超過一年者,應報請主管機關核備。

特別提醒,依據《勞動基準法》第9條第1項規定,定期契約屆滿後,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視為不定期契約:一、勞工繼續工作而雇主不即表示反對意思者。二、雖經另訂新約,惟其前後勞動契約之工作期間超過90日,前後契約間斷期間未超過30日者。

故所謂「短期工作人員」,簡言之乃是指未整月在職者,不定時到工者(例如:臨時工短暫受僱幾天)。不論是「工讀生」或是「臨時工」(短期工作人)從法律上來看,包括工資、工時、休息等勞動權益,與一般勞工並無二致,均適用《勞動基準法》及其他勞動法規。

參、勞(就)保、健保及勞退之適用

一、勞工保險

依據《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第1項規定,年滿15歲以上,65歲以下,受僱於僱用5人以上廠、場、公司、行號及交通、公用、新聞、文化、公益、合作等事業單位及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之工讀生,投保單位應依同條例第11條規定,於工讀生到職當日為其辦理加保。

《勞工保險條例》第8條第1項規定,受僱於未滿5人之單位者,得準用本條例自願加保。請注意,未滿5人的事業單位並未受強制加保勞保,但仍需要為勞工加保就業保險和提撥6%退休金。若工讀生或臨時工如受僱於上開僱用5人以上之事業單位,於到職當日亦應主動請求投保單位辦理加保,工讀生或臨時工請領保險給付之權利,悉依《勞工保險條例》有關規定辦理。

特別提醒,從事2份以上工作的工讀生或臨時工,如服務單位都屬於勞保強制投保單位(例如:僱用員工5人以上的公司、行號),各雇主均應為其辦理參加勞保;又如服務單位皆適用《勞動基準法》,各雇主亦均應為其提繳勞工退休金<註解4>。

二、就業保險

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均是「在職保險」,只要是年滿15歲以上,65歲以下,受僱於勞工保險(就業保險)保強制投保單位從事工作並支領薪資的勞工,不分正職、兼職人員或臨時工、工讀生,都應由受僱單位申報加保<註解5>。

又受僱從事2份以上工作的勞工(含兼職人員及部分工時人員),其受僱單位如果都是勞保強制投保單位(例如:僱用員工5人以上的公司行號),則均應分別為其辦理參加勞保;而就業保險可由勞工擇一參加或選擇同時參加,如擇一參加則請勞工以書面向勞保局說明即可。

三、全民健康保險

(一)應該加保

符合全民健康保險投保資格的被保險人或眷屬,都應以適當身分參加本保險。

在學的工讀生,得比照「部分工時認定原則」之規定,視其每週工作時數、到職狀況,在工讀機構參加全民健康保險。有關事業單位僱用部分工時員工參加健保資格之認定原則<註解6>:

1.每個工作日到工者,無論每日工作時數若干,均視為輪派定時到工之勞工,視同專任員工,應由雇主為其投保。

2.非每個工作日到工者,其每月工作時數有一週 12 小時以上(含 12小時),即視同專任員工,應由工讀機構為其投保。

3.同時於二個以上單位工作之員工,如符合前二項要件者,得選擇工作時間較長或工作所得較高或危險性較大之投保單位投保

(二)不須加保

  1. 非每個工作日到工者,其每月工作時數有一週未滿12小時者。
  2. 如果是利用春節寒假從事未逾三個月之短期性工作,且未喪失原有之投保資格者,為避免時常移轉投保單位之不便,全民健保允許仍以原保險身分(例如是父母之眷屬)繼續投保<註解7>。
  3. 在學的工讀生,如在二個以上機構工作時,以其主要工讀機構為投保單位,故春節寒假臨時聘僱之雇主不須加保。

四、勞退提繳

投保單位如屬《勞動基準法》適用行業,亦應為工讀生提繳勞工退休金。

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於民國94年7月1日後始到職者,雇主應按月為勞工提繳退休金至勞保局之個人退休金專戶,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第36條規定,雇主所負擔的退休金提繳率,不得低於勞工每月工資的6%;除了雇主提繳的部份外,勞工也可以在每月工資6%的範圍內自願提繳。自願提繳的金額可自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中扣除。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30條規定,雇主應為勞工提繳之退休金,不得因勞工離職,扣留其工資作為賠償或要求勞工繳回;雇主如果未依本條例按月提繳或足額提繳勞工退休金,致工讀生權益受損,得向雇主請求損害賠償,亦得向勞工保險局申訴檢舉。

肆、勞(就)保、健保及勞退之申報案例

一、勞工保險

(一)部分工時人員,受雇主輪派定時到工、全月均在職者:

勞保應整月加保,並按其整月薪資所得總和,依「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註解8>」之等級金額申報月投保薪資,並請於加保表上註明「部分工時」字樣或於「部分工時者請打ˇ」欄打ˇ<註解9>。如月薪資總額低於部分工時人員勞工保險投保薪資下限11,100元者,則請按「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之等級金額申報。

案例:某部分工時人員每週輪派到工5次,每次2小時,時薪220元,月薪資總額為8,800元,勞保應申報全月加保,月投保薪資填報8,800元,並請於加保表備註「部分工時人員」或於「部分工時者請打ˇ」欄打ˇ,勞保局受理加保時將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自動歸級為9,900元,勞保月投保薪資自動歸級為11,100元,並計收全月份的保險費。

特別注意,若部分工時人員於春節期間出勤,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每7日應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並應由雇主照給例假及休息日工資(亦即雖無出勤義務,惟雇主仍應給付原約定之報酬),按日或按時計酬之勞工,依法亦有上開規定之適用;也就是說,雇主仍應給付部分工時(如時薪制)勞工例假及休息日工資。春節期間為國定假日,提醒各位,「國定假日」的薪資是以當天出勤時數,直接給予兩倍工資<註解10>。

(二)短期工作人員係指未全月在職者:

月提繳工資應按日薪乘30天換算為月薪資,再依「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分級表」的等級金額申報,再按申報提繳日數計收勞工退休金。

案例:某工讀生A於2月11日(除夕)到職工作至2月14日(年初三)止,時薪320元,依據規定「國定假日」的薪資是以當天出勤時數,直接給予兩倍工資,A之工資給付規定如下:國定假日當日出勤8小時,可獲得:320元 × 8小時 × 2倍 × = 5120元。因A是短期工作人員,用同一工作等級員工的月薪資總額申報勞保投保薪資。其申報勞保計算方式為:日薪5120元X30日=月薪153,600元,對照「勞保投保薪資分級表」,月投保薪資應申報為45,800元,保險費則計收4日。故應申報2月11日提繳,2月14日停繳。

二、就業保險

承上,雇主應該為A投保就業保險,其幫A申報勞保的同時,A同時也取得就保被保險人身分。

三、全民健康保險

A從事的打工是短期臨時性質(四天),因此雇主非健保強制投保單位,經A同意可繼續將健保維持掛在A母親的公司。

四、勞退提繳

A日薪5120元X30日=月薪153,600元,對照「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分級表<註解11>」,月提繳工資為150,000元,則雇主應提繳退休金為1200元(計算方式為:月提繳工資150,000元÷30日×4日×6%(假設雇主提繳率)。

伍、結論

最後,提醒參加勞保的「工讀生」或「臨時工」,如因工受傷,依規定可請投保單位填發「勞工保險職業傷病門診單」或住院申請書,並帶著健保卡至健保特約醫療院所就診,可享有免繳健保規定應部分負擔之醫療費用,及住院30日內膳食費減半之優惠;如未能於就醫時取得前開職業傷病醫療書單,仍可於門診就診當日或出院之日起6個月內,向勞保局申請核退自墊醫療費用。「工讀生」或「臨時工」千萬不要因為尚在就學中,年紀較輕、社會經歷尚淺,而忽略了自己的勞動權益。

同時也希望雇主仍應於「工讀生」或「臨時工」到職當日為其申報參加勞(就)保、健保並提繳勞工退休金,雇主若未幫員工投保、提繳,勞政及健保單位之行政罰鍰事小,倘若短期人員在打工期間遭遇職業災害,或發生保險請領事由,雇主須負上損害賠償責任事大,再次提醒雇主確實保障「工讀生」或「臨時工」在職期間的工作安全及勞動權益,共創勞資雙贏。

  • 本文作者:Thomas Hsu_傑報特約專欄作家
  • 發佈日期:2021/02/24
  • 著作權所有:傑報人力資源服務集團歡迎轉載,轉載請註明出處

<註解1>請參考:https://www.mol.gov.tw/media/5759007/1091026-%E5%83%B1%E7%94%A8%E9%83%A8%E5%88%86%E6%99%82%E9%96%93%E5%B7%A5%E4%BD%9C%E5%8B%9E%E5%B7%A5%E6%87%89%E8%A1%8C%E6%B3%A8%E6%84%8F%E4%BA%8B%E9%A0%85.pdf (最後閱覽日期:2021年2月20日)。

<註解2>通常為法定工作時間或事業單位所定之工作時間。

<註解3>基本工資自2021年1月1日起,月薪由新台幣2萬3,800元調整至2萬4,000元,時薪由158元調整至160元。

<註解4>工讀生或臨時工也可利用自然人憑證、郵政金融卡、勞動保障卡、電話及臨櫃辦理等方式查詢雇主有沒有幫自己加保及提繳勞工退休金,以隨時掌握個人投保及提繳資料查詢管道的相關資訊可至「勞保局全球資訊網」(https://www.bli.gov.tw/)查閱。

<註解5>勞動部網站(2020年4月7號)。從事2份以上工作之勞工,各投保單位是不是都要申報其加保。網址:https://www.mol.gov.tw/announcement/2099/45229/ 。(最後閱覽日期:2021年2月20日)。

<註解6>衛生福利部 84 年 7 月 4 日衛署健保字第 84031133 號函釋請參照。

<註解7>衛生福利部中央健保署(2013年1月8號)。在學的工讀生,應如何參加全民健康保險? 網址:https://www.nhi.gov.tw/Content_List.aspx?n=2D95A14376F5BF17&topn=0B69A546F5DF84DC 。(最後閱覽日期:2021年2月19日)。

<註解8>請參照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中華民國 109 年11月5日勞動部勞動保2 字第 1090140493 號令修正發布,自110年1月1日施行)。網址:https://www.bli.gov.tw/0005475.html (最後閱覽日期:2021年2月20日)。

<註解9>如果所僱用的工讀生是部分工時人員,雇主申報加保時應於加保申報表上註明「部分工時」字樣,否則將以基本工資認定。

<註解10>請參閱傑報人力資源服務集團法令釋疑(2021年2月)。春節出勤加班薪水怎麼算? 網址:https://jbjob.com.tw/%e6%98%a5%e7%af%80%e5%87%ba%e5%8b%a4%e5%8a%a0%e7%8f%ad%e8%96%aa%e6%b0%b4%e6%80%8e%e9%ba%bc%e7%ae%97/ 。(最後閱覽日期:2021年2月20日)。

<註解11>請參照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分級表。(中華民國109年11月5日勞動部勞動福3字第1090136036B 號令修正發布,自110年1月1日生效)。網址:https://www.bli.gov.tw/0013083.html。(最後閱覽日期:2021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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