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1月13日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投票日出勤及加班費怎麼算?

、前言

中華民國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將於2024年1月13日星期六舉行,預估選舉人數約1950萬人、首投族則有102萬8000人,全國設置1萬7795個投開票所,將是歷年之最[1]。為保障具投票權的勞工得以行使權利,總統、副總統及公職人員選舉投票日為《勞動基準法》第37條所定放假日,具投票權且該日原屬工作日之勞工,依法放假一日[2]。至於勞工要如何出勤及相關薪資計算事關重大,因此,下文將對此進行詳細說明。

 

、選舉日若當日若出勤上班,工資應如何計算?

具投票權之本國籍勞工,若投票日當日需出勤,要先看當天是原本就約定出勤的「原約定出勤日」,或是本來不用出勤的「休息日出勤」以及橫跨兩日的「跨日班出勤」等不同。由於略顯複雜且事涉勞工權益,當天上班加班費要怎麼計算,本文模擬以下幾種情況,分述如下[3]

 

A:當天是「原約定出勤日」,投票後回公司上班6小時(即加班6小時)。

→依選罷法,投票日為國定假日,當日工資應照給(即應給付1日工資)

→實際上班6小時,視為加班,工資加倍。

例如:約定月薪為36,000元,

(a)出勤1日工資為1,200(36,000÷30天=1,200/日;1,200÷8150/每小時)

(b)加班6小時,工資加倍。6小時×150元×1倍=900元。

→當日應給薪資(a)+(b)=2,100元。

1日工資1,200元已包含在月薪中,當日實際加給的工資為900元。

 

B:當天是「原約定出勤日」,投票後回公司上班9小時(即加班9小時)

→依選罷法,投票日為國定假日,當日工資應照給(即應給付1日工資)

→實際上班9小時,前8小時工資加倍;後1小時,超過「法定出勤期間8小時」之加班費,以「11/3倍」計算。

例如:約定月薪為36,000元,

(a)出勤1日工資為1,200(36,000÷30天=1,200/日;1,200÷8150/每小時)

※加班9小時,

(b)8小時,工資加倍。8小時×150元×1倍=1,200元;

(C)1小時,工資為11/3(1×150元×1.334200.1)201元。

→當日應給薪資(a)+(b)+(c)= 2,601元。

1日工資1,200元已包含在月薪中,當日實際加給的工資為1,401元。

 

C:當天是「休息日出勤」,「勞資雙方可約定將上班時間挪移,以簡化計薪算法」。

→如預設早上去投票,10點後回公司上班,一樣上滿法定出勤8小時即可。

→但因為「休息日出勤」,計薪方式以「休息日出勤」的標準來計算加班費。

→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勞工於法定休息日出勤工作時,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其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1/3以上,工作2小時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2/3以上。

例如:約定月薪為36,000元,

(a)出勤1日工資為1,200元,另依「休息日出勤」計算加班費。

※加班8小時,

(b)2小時,工資為11/3倍,(2小時×150元×1.334400.2)401元;

(c)6小時,工資為12/3(6小時×150元×1.6671500.3)1,501元。

→當日應給薪資(a)+(b)+(c)=3,102元。

1日工資1,200元已包含在月薪中,當日實際加給的工資為1,902元。

 

D:當天是「休息日出勤」,上班9小時;

8小時加班費按勞基法規定,前2小時11/3,後6小時為12/3,超過8小時以後為22/3

例如:約定月薪為36,000元,

(a)出勤1日工資為1,200元,另依「休息日出勤」計算加班費。

※加班9小時,

(b)2小時,工資為11/3倍,(2小時×150元×1.334400.2)401元;

(c)6小時,工資為12/3(6小時×150元×1.6671500.3)1,501元;

(d)1小時,工資為22/3(1小時×150元×2.667400.05)401元。

→當日應給薪資(a)+(b)+(c)+(d)=3,503元。

1日工資1,200元已包含在月薪中,當日實際加給的工資為2,303元。

 

E:勞工正常出勤跨日班

『放假一日』,指自午前0時至午後12時連續24小時。

若公司的工作時間有跨到曆日的,必須要做切割分別計算,有進入投票日0時至24時的部分,要採用投票日加班費算法。

另,假設勞工正常工作日為投票日前一晚11時工作到投票日當天7時,工作8小時,雖然半夜不能去投票,但是那天有出勤,投票日當天零時起就須給加倍工資,也就是此狀況下雇主須給1小時正常工資及7小時加倍工資;

另提醒,投票權僅得於投票當日行使,故投票日不得與其他工作日對調(參考勞動部改制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10146日勞動2字第1010130712號函釋 )

 

、法規依據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36條、第37條、第39條、第79條第1項第1款。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條。

《刑法》第142條規定。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3年9月22日台勞動二字第85188號函。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101年4月6日勞動2字第1010130712號函釋。

 

、重要事項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條規定主管機關指定「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當日」為應放假日。該日具有投票權且原屬工作日的勞工,雇主應依法讓勞工放假一日、工資照給,惟於具投票權但當日原屬勞工的休息日或例假者,因勞工本得於當日行使投票權,因此不另外給假。

承上,「該日具有投票權且原屬工作日的勞工,雇主應依法讓勞工放假一日,工資照給」其所稱「放假一日」,所謂放假「1日」是指113日午前零時至午後12時連續24小時,因投票權僅能在投票當日行使,性質與一般國定假日不同,因此,投票日不得再與其他工作日對調實施[4]。特別注意投票權僅得於投票當日行使,故投票日不得與其他工作日對調。若勞工為原毋須出勤者,雖具有投票權,但該日原屬勞工依《勞動基準法》第36條所排定的休息日或例假者,由於可行使投票權,因此不需要另外再補給一天假。

若雇主徵得勞工同意於該日出勤者,應加給該工作時間之工資,且不得妨礙其投票。特別提醒,由於投票權僅得於投票日當天行使,該日無得與其他工作日對調。反之無投票權者如未滿20歲之公民或外籍勞工因未具投票權,故雇主可不給假。

特別注意,選舉假是屬《勞動基準法》第37條所定的「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因此如果雇主沒有依法讓勞工休假,便有可能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爰依同法第79條第1項第1款依法可處2萬元至100萬元的罰鍰。承上,倘若勞工出勤卻沒有依以上的規定發給休息日加班費或加倍工資,便有可能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爰依同法第79條第1項第1款規定,同樣也是會面臨2萬元至100萬元的罰鍰。

再次提醒雇主如因為政治理念不同或其他原因,而使用強暴脅迫的方式阻撓或妨礙員工去投票,就有可能觸犯《刑法》第142條規定,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他人自由行使法定之政治上選舉或其他投票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第1項)。前項之未遂犯罰之(第2項)。故違反者有可能會被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結論

根據我國的勞動法規,若雇主未依規定提供休假或支付應有工資,將面臨新臺幣2萬元至100萬元不等的罰鍰,並需補償相應的工資。勞工若感受到權益受損,應向勞工所在地的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如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提出申訴,以保障其合法權益。

特別提醒,自民國113年1月1日起,台灣每月基本工資調整為27,470元新台幣,每小時基本工資為183元新台幣。在選舉日的出勤及薪資計算上,雇主應尊重勞工的投票權,不得以任何工作安排妨礙其行使投票權利。

 

  • 本文作者:Thomas Hsu_傑報特約專欄作家
  • 發佈日期:2024/01/09
  • 著作權所有:傑報人力資源服務集團歡迎轉載,轉載請註明出處
 

[1]  記者吳欣紜(2023年12月18日)。總統大選113年1月13日投票 具投票權勞工放假1天。中央日報。網址: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312180226.aspx (最後瀏覽日期:2023年12月20日)。

[2]  勞動部新聞稿(2019年12月27日)。總統、副總統及公職人員選舉投票日為《勞動基準法》第37條所定放假日,具投票權且該日原屬工作日之勞工,依法放假一日。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網址: https://www.mol.gov.tw/1607/1632/1640/12510/post 。(最後瀏覽日期:2023年12月20日)。

[3]  記者余曉涵(2018年11月06日)。投票日上班薪資怎麼算4種情況一次看懂。中央社。網址: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811060223.aspx 。(最後閱覽日期:2022年11月21日)。

[4]  記者徐筱嵐(2023年12月18日)。勞動部:明年1/13具投票權勞工放假1日 出勤應給加班費。太報。網址: https://tw.news.yahoo.com/%E5%8B%9E%E5%8B%95%E9%83%A8-%E6%98%8E%E5%B9%B41-13%E5%85%B7%E6%8A%95%E7%A5%A8%E6%AC%8A%E5%8B%9E%E5%B7%A5%E6%94%BE%E5%81%871%E6%97%A5-%E5%87%BA%E5%8B%A4%E6%87%89%E7%B5%A6%E5%8A%A0%E7%8F%AD%E8%B2%BB-102123579.html 。(最後閱覽日期: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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