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相關措施因應【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暫定名稱】2020.02.03更新版

武漢肺炎來勢洶洶,相關措施也一波波,網路訊息千百種!企業主與人資朋友們,您是否已經措手不及,不知如何應對?『傑 […]
勞動事件法《薪資給付》規定與因應建議

依《勞動事件法》第37條,如果勞資雙方是對於「工資」的認定產生爭執,且雇主無法舉出證明來主張該給付為恩惠性給予,就可推定為工資。據此,之前有關雇主與勞工工時、加班費等訴訟,鑒於很多雇主巧立名目,以津貼、福利掩蓋工資者將無所依據。 承上,至於加班工時認定爭議,依據《勞動事件法》第38條規定,勞方工時以出勤紀錄記載時間推定,若雇主無法舉出其他反證推翻工時認定,一律以出勤紀錄為準。所以以往雇主常會以勞工在打卡前從事個人私事,拒絕給付加班費之理由將有違法之虞。
2020年1月11日總統立委選舉日,員工出勤上班,加班費怎麼算?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條規定主管機關指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投票日」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當日為應放假日。若勞工為原毋須出勤者,雖具有投票權,但該日原屬勞工依《勞動基準法》第36條所排定的休息日或例假者,由於可行使投票權,因此不需要另外再補給一天假。 特別提醒:雇主徵得勞工同意於該日出勤者,應加給該工作時間之工資;無投票權者如未滿20歲之公民或外籍勞工因未具投票權,故雇主可不給假。
【勞資白話文】用白話文解析常見的法律問題,希望讓勞方與資方都能了解自己的權益

109年有不少國定假日與公司的休息日或例假同一天,勞動基準法對例假或休息日安排及遇上國定假日時的規定為何?公司可以比照政府機關行事曆嗎? 本文以白話文解析常見的法律問題,希望讓勞方與資方都能了解自己的權益~
常見的年齡歧視樣態

依據《就業服務法》規定,雇主對於所僱用之員工,不得有年齡歧視之情事。但不少雇主因不熟悉法令,如在徵才時會在招募條件中限制年齡,徵求年輕活力者,因而誤觸法令而遭到裁處或是造成不必要的勞資糾紛。本文提供勞動部整理事業單位常見的年齡歧視態樣與新聞案例,供雇主與企業人資們參考
中高齡就業法三讀通過 禁止年齡歧視 活絡退休人才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為我國首部針對年滿45歲中高齡及65歲以上高齡者的就業專法。新法明定,開放雇主以定期契約雇用65歲以上勞工;若涉及職場年齡歧視,罰鍰30-150萬元
淺談勞動檢查後的行政處分

近來勞檢頻率增加,有不少人資夥伴收到勞動局所開出之裁處書而驚慌不已,當收到勞動局處分書要注意什麼重點,又受到勞政機關的行政裁處要如何做行政救濟等,以下提出相關問題與重點參考之。
何謂違反勞動基準法裁罰標準

鑒於各界認為各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依《勞動基準法》裁處時,常有標準或輕重不一之情形,勞動部前於106年8月22日已訂定《違反勞動基準法裁處罰鍰共通性原則》作為各主管機關依該法規定裁處罰鍰審酌之參據,但仍不妨礙各主管機關於「具體個案」之裁罰權限。
公司依政府機關辦公行事曆上班及休假,在週六補上班日與連假間離職或報到的員工要如何處理?

【對雇主】 要使用變形工時需注意法定程序,建議部門主管與人資收到離職訊息時,可以善意或技巧性提醒同仁連假即將到來,供其決定離職日參考也減少後續爭議。 【對勞工】 不論是在法令上或是為人處事,遵守彼此的承諾都很重要。若員工考慮在連假後離職,但最終因故將離職日定在連假前,也應該為自己的決定負責、好聚好散。
淺談工讀生權益

工讀生依據多數人的見解是從事「工讀」或「打工」的學生族群,在法律上稱之為「部分工時勞工」,工讀生的勞動條件以遵守《勞動基準法》為原則,工讀生亦得比照部分工時保健保,其他勞動法規亦同,總之除非有例外,工讀生依法該保障的不會因為是工讀生身分而有不一樣的規定。最後,希望雇主或人資應該會更了解熟悉要怎麼去遵循勞動法規,而工讀生也可以多去注意哪些是應該要有的權利,不要讓自己的權利睡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