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gent 是一種具備「思考、判斷、執行力」的數位代理人,不只是回答問題的聊天機器人,而是真正能幫企業解決問題、完成任務的數位同事。AI Agent不再只是效率工具,而是擁有學習力的「數位員工」。「它」都能成為你團隊中第一位永不加班、永不請假的AI 同事。AI Agent不只會「說話」,「它」還會「做事」,而且越做越聰明。
許多數據都顯示,與AI Agent協作可以提升員工的生產力。根據提供AI解方的組織Neon Pulse一項研究指出,在客服、文件撰寫整理和程式開發等領域,使用生成式AI工具的員工,任務完成效率平均提升66%。
台灣普遍將AI Agent翻譯為「AI代理人」,可看出AI Agent背後的智慧(intelligence),以及代表人類行動的某種協助完成任務的角色(agent)。從助手到助理,再到副駕駛(copilot)等擬人化的角色,企業推出生成式AI服務時,讓AI在不同工作中扮演著輔助者的角色。
生成式AI憑藉強大的分析與整合能力,不僅能協助完成繁瑣工作,甚至取代某些職務,成為職場上你我的「數位同事」。丹麥一家啤酒品牌公司引入五名AI員工,分別負責市場分析、銷售數據處理以及產品設計等工作,大幅提升真人同事的工作效率。儘管本質上仍是AI工具,但有了名字、有臉孔,還有電子郵件地址,也能每天更換造型服裝,這些改變讓真人同事更樂於與AI進行互動與協作,大大提升工作績效。AI Agent越來越像真實工作的「員工」。
從人力資源角度分析AI代理人?
企業如何歡迎、看待這位越來越接近真實的虛擬員工呢?從人力資源管理的角度分析,AI代理人是否屬於「公司員工」,需綜合法律、管理實務及技術特性來判斷。
一、法律層面:不具備勞動關係要件。各國勞動法普遍要求「員工」需為自然人(人類),AI代理無法律人格,無法簽訂勞動合約或承擔義務。員工享有薪資、社保、休假等權利,也需承擔工作失誤責任;AI作為工具,其產生的法律責任由開發者或使用企業承擔。歐盟《人工智慧法案》將AI定位為「產品」或「服務」,而非勞動主體。
二、管理實務及技術特性:歸類為「技術資源」而非人力。HR統計員工數時,通常排除軟體或硬體設備。AI代理屬於數位工具,類似ERP系統或機械手臂。員工需接受考核、培訓、晉升;AI的效能優化則由技術團隊負責,無「職涯發展」概念。AI的開發、授權或維護費用列為「技術成本」,非人力成本(如薪資、福利)。
儘管AI還不屬於員工,但其應用會影響人力策略。AI處理重複性任務後,人類員工可轉向需創造力、情感互動的工作(如客訴危機處理)。企業需制定AI使用倫理準則,例如避免歧視性演算法影響招聘公正性。
人資部門應該明確AI數位同事的角色定位,釐清職責範圍
人資部門應該明確定義AI在組織中的具體功能(如招聘篩選、薪資計算、員工問答、數據分析等),避免與人類員工角色混淆。確保AI與人類員工的互補性,例如AI處理重複性任務,人類專注於創意、策略或情感溝通。同時與部門合作確定AI的應用場景(如客服、培訓、績效追蹤),選擇合適的技術供應商。檢查AI的準確性、安全性、可擴展性,確保其符合企業文化與法規。在小範圍內驗證AI效能,收集員工反饋後再全面推廣。
在教育訓練方面,教導員工如何使用AI工具(如操作介面、數據解讀),減少技術門檻。消除員工對AI取代工作的焦慮,強調AI是輔助工具。舉辦工作坊,展示AI如何提升效率(如縮短行政流程)。建立人機協作流程(例如AI提供數據建議,人類做決策)。設定AI的績效指標(KPI):處理速度、錯誤率、任務完成率;員工滿意度提升、成本節省、業務增長貢獻。定期分析AI表現,結合反饋調整演算法或流程。
AI Agent不構成法律意義上的「員工」,但可視為提升組織效能的數位同事。人資部門應聚焦於釐清AI在組織中的工具定位,避免管理混淆。優化人類員工與AI的協作模式,最大化綜合生產力。關注勞動法規動態,因應未來可能出現的AI相關僱傭爭議(如AI決策導致的間接歧視)。
人資部門應該確保AI Agent處理員工數據時符合法規(如加密、最小權限訪問)。若AI決策引發爭議(如績效評估),人資部門需介入覆核並溝通。定期審計演算法,向員工解釋AI的決策邏輯(如績效評分依據)以建立信任。同時設立管道讓員工回報AI的使用問題或改進建議。
人資部門將AI Agent的部署視為團隊新成員,舉辦簡介會促進接受度。規劃員工學習AI協作技能(如提示工程),而非將AI視為「競爭者」。讓AI Agent成為工作團隊中的一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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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作者:龐寶璽_中央大學人力資源管理研究所博士
- 發佈日期:2025/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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