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鬆話人資~貞觀新語「用才篇」

魏徵(引述古籍):君主應任用孝順父母、忠於朋友、誠信待人、品行良好等有德有才的人在朝廷做事,人才自然會自己靠過來,政績自然彰明顯著。


《系列二:用才的決策和行為提論》

 

唐太宗在《帝範》〈審官〉提到「用才」,必須先明定職位分類,嚴格審查賢能的條件(明職審賢),集合眾人的才情和智慧,國家治理才會成功(不資眾力何以成功?)。人才貴在同心協力(合德寄心)為組織及個人「創造價值」。唐朝史學家吳兢在《貞觀政要》〈擇官〉中提到貞觀十四年時,魏徵引述古籍說君主應任用孝順父母、忠於朋友、誠信待人、品行良好等有德有才的人在朝廷做事,人才自然會自己靠過來,政績自然彰明顯著(知人則哲,多士盈朝;俊又在官,庶績其凝)。君主的德業風行,上行下效,百姓模仿,四境平安。


人助天助 創造相乘績效

 

企業是一個以「創造價值」集合「事」、「人的腦、心、行為」和「數字」的組織。讓一群「觀念對、不計私利、服務態度正確」的人凝聚在一起做事是管理的價值。團隊人員的精神和向心力,會產生人助、天助的正面效應,創造「相乘」的績效。

人才的天性像蘭花,孤獨隱閉綻放著淺淺的幽香;不會炫耀才華,但卻都是期望明主欣賞,有風雲際會的時刻。即使機會來臨,一旦有「秋風大雨」,就會把它們打得七零八落(唐太宗用䕺蘭欲茂,秋風敗之來形容君主聽信讒言奸計,如同摧殘蘭花)。「才」的英文字「talent」,有「唯一,適當和真實(only , just , really)」的說法,意思很接近蘭花的特性。

瓊安.瑪格瑞塔John Magretta在”What Management is….”把公司人才分為四類,分別為:(1)有績效又認同公司的價值;(2)沒有績效又不認同公司的價值;(3)認同公司的價值,人緣好,績效平平;與(4)以不正當手段達成績效。以上這四類人才,請問公司會用那一類人才呢?


發揮職位機能 互補相成識人才

 

「商道」是創造一個「職務功能」,讓人才發揮「職位機能(核心價值)」。用人原則就像原子筆的功能是寫字,但沒有「鋼珠針頭(機能)」就不是原子筆一般。想清楚,為什麼要用人呢?用什麼樣的人呢?人為何要被我用呢?要怎麼用呢?用的程序又怎樣呢?怎樣激勵和評量他們呢?「得、失」價值心理構成了「行為經濟學」的決策理論。用才和「才被用」的雙方,在缺或不足或互補相成的條件下,才有「得」的心理直覺。這種「補得」的觀念和做法滿足了彼此的「缺」。心理滿足安定了,就比較不會有猜疑和違逆的心思。


心理學有個「蘑菇定律」,說蘑菇成長過程,要耐得住陰暗的環境。人才必須有「主客關係」融洽的培養過程,參考組織價值的「基準線(參考點)」,做「適時」的調整,給予人才「適當」的激勵和評量。人才是企業的資產,用錯人或把人擺錯位置,比荒置不用還糟糕。如同心理學中「酒和污水定律(酒和污水混在一起,就是污水)即若不小心將人才擺錯位置,同流合污,管理者不可不慎。


 

本系列專題邀請資深人資主管以古鑑今,以唐代史學家吳兢所撰的《貞觀政要》著作為題,從唐朝皇帝的視角分享「人資在經營人才」上的思維與感想,與您~輕鬆話人資~

  • 本文作者:陳清顯_傑報特約專欄作家
  • 發佈日期:2022/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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